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少女開房間被房務員「戳醒」下體卻驗出別人的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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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北市一名17歲少女去年因身體不舒服,和朋友到旅館休息,睡到一半卻看見房務員「爬上床」,以手指性侵她成功,但當時少女第一時間並沒有報案,加上下體驗出的DNA是另一名男子的,因此新北地檢署判定不起訴房務員。
2017年10月,新北一名17歲少女因為感冒不舒服,和周姓友人到三重某間旅館休息,少女表示由於當時很不舒服,所以一進上床就睡著了,半夢半醒間,她突然發現有人將手伸進雙腿間,驚醒一看發現是名陌生男子,而周姓友人卻已離開。
少女當時嚇得大聲問:「你是誰」,男子稱是「阿輝」讓他來接少女,但少女說根本不認識阿輝,男子又改口稱:「我走錯房間」,少女存疑離開旅館後詢問周男是否有找人進房,卻得到否定的答案,少女立告訴朋友後才決定報警。
據《三立》報導,「自稱阿輝讓他去接少女的男子」出庭時說自己是房務員,當時進房間是因為少女的房間休息時間已經超過,櫃台打電話到房內也沒人接聽,因此指派他到房內查看。男子說,他在進房後只有搖醒少女,詢問女方要加時間還是退房,少女回答加時間後,他就離開房間了,沒有任何性侵的舉動或意圖。
檢方指出,少女在當下第一時間沒有報案,再加上少女下體檢驗出的DNA顯示不是房務員的,而是另一名男性,無法憑少女的供詞就判定房務員犯行,因此判以不起訴處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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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中時電子報)
本文出自: https://www.chinatimes.com/realtimenews/20181103000016-2604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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